淄川区医院无创产前基因筛查报销流程
一、补助对象:女方为淄川区户籍或女方不属于淄博市户籍男方属于淄川区户籍的,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21日期间在淄川区医院采血并将样本递送至淄博市妇幼保健院进行无创产前筛查者。
二、需提交的材料
1、如女方户籍为淄川区的需提交
(1)女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女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索引表和女方单页)
(3)无创产前筛查交费发票原件
(4)无创产前筛查报告单原件
(5)无创产前筛查知情同意书(无创时自己留存的红黄联)
(6)唐筛临界风险、高风险的,带唐筛检查的化验单原件
2、如女方不属于淄博市户籍、男方是淄川区户籍的需提交
(1)男女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男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索引表和男女方单页)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无创产前筛查交费发票原件
(5)无创产前筛查报告单原件
(6)无创产前筛查知情同意书(无创时自己留存的红黄联)
(7)唐筛临界风险、高风险的,带唐筛检查的化验单原件
3、报销必须夫妻双方的一方本人来办理,其他人不能代办。如男方来办理必须带男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
三、补助流程
1.孕妇将补助材料递交淄川区医院门诊楼2楼医学证明盖章处,工作人员负责审核材料、并开具单据。
2.孕妇持单据到2楼收费处12号窗口领取补助金。
四、领取补助时间:
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周一至周五 下午14:30—16:30 。
联系电话:5150100
淄川区医院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补助材料及流程
一、报销对象:女方为淄川区户籍或女方不属于淄博市户籍男方属于淄川区户籍的,自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9月21日期间在淄川区医院采血并将样本递送至淄博市妇幼保健院进行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者。
二、需提交的材料
1.女方户籍为淄川区的需提交
(1)女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女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索引表和女方单页)
(3)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交费发票原件
2、如女方不属于淄博市户籍、男方是淄川区户籍的需提交
(1)男女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男女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索引表和男女方单页)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交费发票原件
三、补助流程
1.孕妇将补助材料递交淄川区医院门诊楼2楼医学证明盖章处,工作人员负责审核材料、并开具单据。
2.孕妇持单据到2楼收费处12号窗口领取补助金。
四、领取补助时间:
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周一至周五 下午14:30—16:30
报销时间截止到2018年11月30日
联系电话:5150100
补助领取特殊情况说明:
1、 男女双方都为淄博市户籍,以女方户籍地为准。
如:女方为博山区户籍,男方为淄川户籍,以女方户籍地为准,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博山区进行补助。注意:商家镇属于文昌湖区
2、 以采血时户籍地为准。
如:采血时女方户籍地为淄川,补助领取时户籍地已变更,可在我院领取补助。
3、 在其他助产机构(包括市三院)采血的淄川户籍孕妇,补助领取请咨询淄川区妇幼保健院。
4、 丢失发票或无创报告等特殊情况,于11月30日下午集中办理。
5、 各区县无创、耳聋补助领取点联络表:
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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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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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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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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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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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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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四楼公共卫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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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3-2219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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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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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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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诊断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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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3-2157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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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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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地方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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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职业学院立德楼6楼卫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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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3-787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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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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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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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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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3-6439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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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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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湖地方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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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水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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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3-6886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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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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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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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产科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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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3-325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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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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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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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公共卫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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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3-8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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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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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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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创:妇幼保健院妇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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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3-2274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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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聋:妇幼保健院儿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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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3-227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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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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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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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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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3-696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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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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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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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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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3-413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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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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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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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项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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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3-73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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