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考评办法及奖惩制度
一、控烟工作办公室每月不定期组织抽查,重点检查科室控烟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到各科室,并要求及时整改。
二、各科室控烟管理小组须认真贯彻医院控烟制度,认真执行本科的控烟规定,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患者、家属以及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内无吸烟者、无烟头。
三、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各科室负责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负责人负监管失职之责。
四、全院员工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子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绩效工资(起始额度为5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从当月个人绩效工资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各科室对其员工有教育监督责任,若员工在本科室包干负责范围内违反控烟规定被扣发绩效工资,按个人扣发总额度的5%扣发其所在科室绩效的当月绩效工资。
六、各科室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抽查发现包干负责范围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处扣发该科室当月绩效工资30元,每月累计。
七、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工作办公室根据每月的检查结果汇总,报相关医院领导审批后,交医院绩效办公室执行,同时反馈到各违规科室,每季度在全院公布。
八、定期对医院内小卖部、餐厅进行检查,-旦发现其销售香烟或悬挂张贴香烟广告和宣传资料,先予以警告,对于屡禁不止者,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九、对无视医院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科室或个人,将按医院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
十、医院设立“优秀无烟科室奖”。在医院开展创建“无烟医院”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年终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戒烟成功的医院员工给予发放证书,加以表彰。
十一、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十三、本制度由医院担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