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医保登记、报销相关事项

发布时间:2023-07-14   来源:淄川区医院  作者:

参保病人需携带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儿童持户口薄)办理住院、医保登记。

二、急诊转住院登记:需携带入院证首页(需要急诊科医生签字盖章)、门诊病历原件、门诊发票原件(门诊收费处打印)出院时急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合并报销。

三、外伤病人:需持外伤性疾病审批表(由科室主管定岗医师填写)等相关材料24小时内办理医保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需带身份证、入院证到住院处打印医保告知单,出院时一站式结算。

省内异地:参保人需携带入院证、身份证(儿童携带户口簿)、押金单到住院处办理异地医保登记,并打印医保告知单,出院时一站式结算

省外异地:参保病人请先联系当地医保部门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后携带:身份证、入院证、押金单、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一楼住院处办理异地医保登记,并打印医保告知单,出院时一站式结算

六、出院:病房护士站通知可以出院后,携带全部预交金单据、医保告知单、有急诊的携带急诊转住院登记所需的所有手续到住院处结算窗口或病区护士站办理出院报销结算手续。

报销时间: 上午 8:00-12:00    下午 2:00-4:00

注:结算后退款原则,如银行卡缴费,请携带原缴费银行卡,以便将款项退回卡内。如微信、支付宝缴费,将直接原路返回到原缴费账户。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医院简介 |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公安备案:鲁公网安备 37030202000417号

    

工信部备案:鲁ICP备090684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