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医院控烟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控烟、戒烟工作,将控烟工作纳入医院工作计划。控烟领导小组成员在院内不吸烟或带头戒烟。
二、 医院职工,患者以及家属一律不得在医院内所有诊疗区域、病房、办公室、公共场所吸烟;职工要成为控烟工作宣传员和监督员,对科室内或非吸烟区吸烟者,应进行劝阻,并指引到吸烟区吸烟;
三、 各科控烟督查员负责本科的控烟督导检查工作有记录。
四、 医院保洁员负责院内及病区巡查吸烟情况,发现吸烟者及时劝阻,发现烟头及时处理,有记录。
五、 医院门诊大厅、病房等公共场所等张贴戒烟标识。
六、 在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工作场所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七、 吸烟者只能在设有吸烟标志的室外固定场所(吸烟区)吸烟;
八、 禁止在医院派发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和宣传资料;
九、 禁止在医院小卖部销售香烟;
十、 在医疗工作中,医务人员要将“吸烟有害健康”的知识宣传给患者。
十一、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教育活动。
淄川区医院
2022年9 月13日
(信息公开——爱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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