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医院职工代表大会于2019年2月28日在医院门诊五楼学术报告厅召开。医院工会两周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代表参加会议,应到职工代表164人,实到164人,代表医院100%职工,符合工会法定程序。大会通报了医院一年来“三重一大事项”,审议了《医院工作报告》、《医院财务审计报告》,并形成如下决议:
1、同意并通过《淄川区医院2018年度工作报告》。
2、同意并通过《医院财务审计报告》。
3、同意并通过《淄川区医院“时代先锋”表彰决定》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决定》。
4、同意并通过《住院病人限制类药物、医保目录外项目使用管理规定》。
以上事项表决结果:
同意164人,占职工代表总数的100%。
不同意0,占职工代表总数0。
弃权0,占职工代表总数0。
淄川区医院工会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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